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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MP、GSP证书12月1日后到期,是否就不用认证了?
众所周知,国家药监局对药企GMP符合性要求愈加重视,并决定于今年12月1日起取消GMP、GSP认证。
那么,GMP、GSP证书12月1日后到期,是否就不用认证了?
行业普遍认为,只要GMP、GSP证书有效期在12月1日之后,就不需要认证了,这是因为新修订的《药品管理法》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。
然而,并不是这样的!
此前,浙江省发布相关公告内容提到“已取得《药品 GMP 证书》的药品生产企业,其证书有效期在 2020 年 6 月 1 日之后的,浙江省药监局局从 2019 年 10 月 20 日起,不再受理药品 GMP 认证相关事项。”,“已取得《药品 GSP 证书》的药品经营企业,其证书有效期在2020年6 月1日后的,从2019年10月20日起,不再受理药品GSP认证相关事项。”
河北省发布相关公告内容提到“2020年6月1日前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的,拟继续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,应于2019年12月1日前提交认证申请。”
江西省发布相关公告内容提到“《药品 GMP 证书》有效期在 2020 年 6 月 1 日前或未取得《药品 GMP 证书》的药品生产企业,可在2019 年 11 月30日前向我局申请药品GMP认证。”
根据以上几个省市发布的相关公告,我们可以知道“GMP证书有效期在2020年6月1日前的,仍然需要认证!”
但是,GSP认证的条款不够明确。
每个省的公告条款均提到“GSP证书有效期在2020年6月1日后到期的,不需要认证。”至于,有效期在2020年6月1日前到期的是否需要认证并未明确。
但是行业人士普遍认为,浙江省的第二条条款具有足够的参照意义,即“GSP证书有效期在2020年6月1日前到期的,很可能仍需认证”。
昨天,我司客服小姐姐就被客户问到“GSP证书到期了该怎么办?”
为此,小编特意翻看了许多相关法规及文章,发现有相关法规规定,药店GSP认证的换证需要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交申请。“这就是此公告中将认证节点延后6个月的原因。”
不论如何,取消GSP、GMP认证已成定局,企业即将面临更加严格的飞检。洁净区安装洁净度在线监测系统十分有必要,可以实时监测洁净区环境。药企常用在洁净区的检测仪器有尘埃粒子计数器、浮游菌采样器、气溶胶发生器等。
希望本篇文章,能为大家解答疑惑,如有错误表述,可以留言或者私信小编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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